各二級教學單位及相關處室:
考試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,是檢驗學生學習效果、教師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。為加強期末考試工作管理,建設良好的學風、教風、考風,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,學校擬組織開展2024-2025學年第一學期期末巡考工作。
一、巡考人員
期末巡考校級工作人員以專職督導老師為主,各二級教學單位自行組織開展巡考工作。
二、巡考安排
日期 |
高明校區(qū) |
南海校區(qū) |
禪城校區(qū) |
||||
巡考人員 |
聯(lián)絡人 |
巡考人員 |
聯(lián)絡人 |
巡考人員 |
聯(lián)絡人 |
||
1月9日 |
上午 |
|
|
孫大志 |
孫大志 |
|
|
下午 |
|
|
孫大志 |
孫大志 |
|
|
|
1月10日 |
上午 |
|
|
孫大志 |
孫大志 |
|
|
下午 |
|
|
孫大志 |
孫大志 |
|
|
|
1月13日 |
上午 |
曾強安 邱俊 李文海 郭榮球 |
曾強安 |
孫大志 楊樺 |
孫大志 |
陳志倫 胡詩國 |
陳志倫 |
下午 |
曾強安 邱俊 李文海 郭榮球 |
曾強安 |
孫大志 楊樺 |
孫大志 |
|
|
|
1月14日 |
上午 |
曾強安 伍建國 郭榮球 |
曾強安 |
|
|
|
|
下午 |
曾強安 李文海 伍建國 |
曾強安 |
|
|
|
|
|
1月15日 |
上午 |
邱俊 伍建國 |
邱俊 |
|
|
|
|
備注:
1.根據(jù)學校教學安排,本學期20周考試將在2025年1月13日至1月15日進行(南海校區(qū)1月9日至13日進行)。
2.禪城校區(qū)考試場次分布于10:35-12:35等時段,高明校區(qū)考試場次分布于8:30-10:30/10:35-12:35/14:00-16:00等時段,南海校區(qū)考試場次分布于8:30-10:30/10:35-12:35/14:00-16:00/16:00-18:00等時段。
3.禪城校區(qū)巡考人員到行政樓廣場前集中出發(fā),高明校區(qū)巡考人員到D棟天橋下集中出發(fā),南海校區(qū)巡考人員到圖書館大門前集中出發(fā)。對任何考試場次的巡考,巡考人員均應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集合。
三、巡考要求
1.巡考人員應先熟悉《考場規(guī)則與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《監(jiān)考守則》。
2.巡考人員要按時巡考,巡考工作應貫穿整個考試過程,巡考期間不得無故離開,不得做與巡考工作無關的事。巡考人員若因事、病不能準時巡考,須提前通知教學質量監(jiān)測與評估中心,并與其他巡考人員調班。
3.巡考人員應巡查各考場紀律,督促監(jiān)考教師做好監(jiān)考工作。
4.若發(fā)現(xiàn)重大考場違紀現(xiàn)象,應及時報教務部和教學質量監(jiān)測與評估中心,并協(xié)助教務部處理。
5.巡考結束后,應如實記錄當天巡考情況并把《巡考情況記錄表》交教學質量監(jiān)測與評估中心存檔。
教學質量監(jiān)測與評估中心
2025年1月8日